一、工程總承包概述
工程總承包是項目業主為了達成項目目標而選擇的一種發包模式。在這種模式下,專業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受業主委托,依據合同規定,對建設項目從決策、設計直至試運行的整個生命周期或其中若干階段進行承包。
工程總承包的方式多種多樣,按其內容劃分,主要包括:
(1)E+P+C(即設計+采購+施工)模式,也被稱為交鑰匙總承包,涵蓋了從設計到施工再到采購的全過程。
(2)E+P+CM(設計+采購+施工管理)模式,這種模式在E+P+C的基礎上增加了施工管理環節。
(3)設計+施工總承包(D+B)模式,專注于設計和施工兩個環節。
(4)設計-采購總承包(E-P)模式,以及采購-施工總承包(P-C)模式,分別側重于設計和采購、采購和施工環節。
此外,根據融資運營方式的不同,還有BOT(建設-經營-移交)和BT(建設-移交)兩種模式。而按實施階段劃分,則包括可研及方案設計后總承包、初步設計后總承包以及施工圖設計后總承包等方式。(2)E+P+CM(設計+采購+施工管理)模式,這種模式在E+P+C的基礎上增加了施工管理環節。
(3)設計+施工總承包(D+B)模式,專注于設計和施工兩個環節。
(4)設計-采購總承包(E-P)模式,以及采購-施工總承包(P-C)模式,分別側重于設計和采購、采購和施工環節。
二、EPC總承包詳解
EPC總承包是工程總承包的一種重要形式。EPC合同,即工程設計、采購與施工總承包合同,要求承包商承擔項目的設計、采購、施工以及試運行服務等工作,并對項目的質量、安全、工期和造價全面負責。這種總承包模式在我國得到了廣泛推廣和應用。
三、EPC總承包的實施策略
在EPC總承包模式下,總承包商對整個工程項目負有全面責任,但并不意味著必須親自完成所有工作。除法律規定必須由總承包商完成的部分外,其他工作可以通過專業分包的方式進行。總承包商會根據項目管理經驗、項目規模、類型以及業主要求,將設備采購、施工及安裝等工作分包給專業分包商。
EPC總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結構形式多種多樣,常見的有交鑰匙總承包(E-P-C)、設計-采購總承包(E-P)、采購-施工總承包(P-C)以及設計-施工總承包(D-B)等。其中,交鑰匙總承包和設計-施工總承包是最常見的兩種形式。
四、EPC合同框架
五、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的計價方式
根據計價方式的不同,EPC工程總承包合同可以分為總價合同、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類??們r合同是EPC工程總承包中最常用的計價方式,適用于施工條件相對穩定的項目。單價合同則適用于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建筑工程。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則更多地應用于搶險救災等緊急工程項目。
??????? 總價合同的特點在于承包人承擔了工程量和綜合單價的風險,有利于發包人控制工程造價。單價合同則實現了工程量的風險由發包人承擔,綜合單價的風險由投標人承擔的風險共擔機制。成本加酬金合同則將所有風險轉嫁給發包人,不利于工程造價的控制。
六、工程總承包計價規則
??????? 工程總承包的費用主要包括工程設計費、建安工程費、設備購置費、工程總承包其他費用以及暫列金額。在編制招標清單和最高投標限價時,需要依據項目的建設規模、功能要求、可行性研究報告、初步設計文件等相關資料。
??????? 暫列金額的設定比例一般為工程設計費、建安工程費、設備購置費三項之和的5%至15%,不宜高于15%。合同價款調整和結算方面,企業投資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宜采用總價合同,而政府投資項目則應合理確定合同價格形式。無論是總價合同還是單價合同,除合同約定的調整情況外,合同價款一般不予調整。計量支付、合同價款調整的計價方法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。